揭秘 | 五级三阶(晋)制到底是传销惯用制度,还是国家领导人花巨资引进的?
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五级三阶制”(也叫‘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起源于1859年,由两名在美国上哈佛大学的犹太学生发明,它的精髓是采用了数学几何倍增学原理,后来被广泛用于商品销售领域。西方国家称之为“亮点经济”,意思就是说这个模式无论放到哪里,哪里就能迅速致富。
1998年4月21日传销取缔后,由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前外经贸主任石广生,原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等率中国商务代表团在新加坡亚太地区经济贸易交流会上发现引进,并于同年5月12日正式投放于广西的玉林.来宾.广东的东莞等地,在一贫一富的两块“试验田”里做“封闭式”的试验运行,当时国家以招工的名义把新疆建设兵团王震的部队带到玉林,并在玉林成立了9个经济开发区为行业的实验奠定基础。这也是传销组织“国家放在两广试运行”的说法。
传销说法谣言止于智者|打开真相的大门
什么是金字塔销售计划
金字塔销售计划,俗称老鼠会,是变质的“多层次传销”。在美国称为“无限连锁制度”、“金字塔促销计划”,“金字塔销售计划”、“金字塔俱乐部”;在香港则称为“金字塔行销法”;而日本则被称为“无限连锁贩卖”及“倍增市场学”,旨在强调该法是用乘数作为基础,不但可以倍增时间、空间,更可以倍增营业额。此外,金字塔销售计划还被称为“滚雪球销售计划”、“连锁销售计划”和“金字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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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销售计划是一种骗局,就是利用高拨出比率做诱饵,单纯地依靠炒做奖金制度的方式使销售额达到几何增长,让少数人的收入在短期内达到天文数字,以此来骗取新人的加入,购买一大堆自己根本不需要也卖不掉的产品。也有可能部分公司会告诉直销员,它所拨出的奖金比率高达60%,以此来吸引你加入。但这里的60%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鉴别金字塔式销售(pyramid selling)的最本质最简单的方法,是参照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对金字塔销售计划的定义:“加入者付钱给公司以换取两种权利,一是销售货物的权力;二是介绍他人加入而获取酬劳的权利,而因介绍他人加入所获取的报酬与销售货物给最终使用者无关。”只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也就是一要交入门费,二有人头费,就是金字塔式销售。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由来
纽崔莱公司的创始人李·麦亭杰(Lee Mytinger)和威廉·卡森伯瑞(William Casselberry)在1945年创造了一种比较独特的销售计划,即当今传销制度的基本模式。它的操作方式大体是:直销员向他们两位进货可得35%的折扣。如果能吸收25人,而且他们每个人都购买一个月的供应量就成了“保荐人”。这时他自己的客户和他手下的经销商都要直接向他订货。他个人可以从卖给客户的销售额当中赚取35%的利润,下线直销商的销售额则最高可抽成25%。当他和下线的经销商累积150个顾客时,就变成了“金字塔”顶端的“代理商”。如果下线的经销商也变成了代理商,他就可以由他们的销售额抽成20%。这种方式有四个好处:
可以节省行销和广告费用;
售价可以比其他店里销售的类似物品高;
可开发出许多喜欢向所认识的人买东西的忠实顾客;
可以利用业绩越多、佣金越高的方式来激励业务人员。
1959年,温安格与狄维士离开了纽崔莱公司,成立了安利公司(Amway Corporation,Inc.)自制销售清洁剂。利用并改进了纽崔莱公司的传销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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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由于安利公司的绝佳表现,一些不法商人对安利的行销制度加以分析、研究、剽窃、模仿,而设计出了一套类似安利行销制度的“金字塔销售计划”(Pyramid Sales Scheme)来诈骗消费者,这就是后来被称为“老鼠会”的由来。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华尔街资料显示,“老鼠会”最早成立于1964年,由美国人威廉·派屈克在加州所创,当时的公司名为“假日魔法公司”,在短短的8年间其业绩从第一年的52万美元窜升至1972年的2.5亿美元。大约同时成立的“佳线产品公司”也是“老鼠会”的杰作。
1971年美国贸易委员会有鉴于“老鼠会”在全美各地流窜发展,并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于是率先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会法。同年加州政府也检举“佳线产品公司”的非法行为。到此,“老鼠会”无法在美国立足。于是开始跨国发展,在加拿大、欧洲、日本、中国、台湾等地都出现“老鼠会”的足迹。由于他们在各国市场崛起,谋取暴利,并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相继被勒令停业。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特征
1、加入者必须交纳权利金。
2、加入者必须认购相当数量的货品而且不准退货。
3、加入者必须认购相当数量的货品,并准许退货,但犹豫期非常短暂。
从会计理论上,金字塔销售计划也是违法的。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运作
由所谓某“投资”或“买卖交易”办法之推广组织,利用几何级数的方式,赚取加入这些办法的新成员所缴交的费用,藉以牟利致富。各国司法单位所发现的许多相关的诈骗方式,名称琳琅满目,包括“连锁信”(chain letters)、“滚雪球”(snow balls)、“连锁式销售”(chain selling)、“金钱游戏”(money games)、“推荐式销售”(referral selling)、“投资乐透抽奖”(investment lotteries)等等。
任何人要成为“经销商(传销商)”,必须首先参加一定的“组织”,认购一定数量的传销产品或按传销企业的要求缴纳一笔高额入会(网)费。“经销商”甚至可以不必推销货物,就在发展下一级“经销商”的入会(网)费中得到提成。这一提成不以推销出去的产品数量为凭据,而主要甚至单纯按其所发展的“经销商” 的数量为依据。
这种“传销”就属于“金字塔销售”和“老鼠会”的类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传销。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解析
通过金字塔销售计划所组建的组织,其有效奖励方式是来自于增加新会员(新下线)及其投资,而非来自于销售和配销真实的商品给实际使用或消费这些商品的人。它并没有实际买卖真实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发生,而基本上是一种财富从新下线流向该组织创办者的内部重分配现象。这套架构并不能发挥合法的商业机制;其唯一进行的“买卖”实际上所换取的是架构中新下线的权益,以及新下线入会费(或所谓投资)的重分配。
金字塔式销售法在商业性方面并不求永续经营,因为他们基本上假定会有源源不绝的新人进来,而且都会愿意支付入会费,然后会因后继加入、并且跟他们同样这么做的新人而致富。然而,由于实际上他们所能征召的新人有限,后来加入的新人便以等差级数的程度,而较介绍他们进来的人有越来越少的机会获利致富。因此,这类组织往往都为期不久,而那些最后加入的人等于没有机会回收他们的入会费,更不用说要从这种架构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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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金字塔式销售法由于缺乏有形的产品,因此随时可以让人辨识出来,而且也都能用法律禁止。然而,后来的诈骗组织却辩称他们是个真正在经营多层次直销的企业,确实有“销售”商品和服务,企图以此欺骗大众,规避诉讼。当然,多层次直销是一种备受肯定的销售方式,它是透过一个独立经销人员网络,让直销人员因为销售产品给消费者(包括加入这种销售办法的人)而获利的方式。
若是仔细检视金字塔式销售法所谓的“产品”,往往会发现它们并不具有真正的市场价值。这是因为那些产品通常都只是些“噱头”,例如某某证书、假的训练计划或杂志订阅办法、虚幻的折扣,或是定价过高而功效极低的“神奇”疗方,诸如此类。新进人员往往被迫要“投资”大量购买这些产品,却没有确实的可能性来把这些产品销售给真正的消费者(或退货还款)。然而,他们投入的金钱却成了诱使他们加入的人的丰厚收入。
金字塔销售计划的举例
比如,为了加入,你可能必须付出小额投资或是数千元。一千元可购得底层的一个位置。五百元交给你的第一个上线,另外五百元交给金字塔顶层的那个人,即推广者。如果图表里的所有位置都填满加入者,推广者就会赚到一万六千元,你和底层的其它人个个都要赔上一千元。当推广者赚饱钱时,他的位置就勾销,第二层者升为最高层。此时,第二层的那两个人才会开始赚钱。为了喂饱这两个人,底部还要再加上三十二个空位,然后再进行寻找新加入者。每当一个层级升到顶部时,底层就要再新加一层,每一层都比前一层要大上一倍。如果有足够的新加入者,你和其它同层的十五个人就可能达到顶部。不过,为了让你赚饱钱,必须招募到512人,其中一半每人都要赔上一千元。为了让金字塔式销售骗局里的每个人都牟取利益,就必须要有源源不绝的新加入者。
在美国,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因为加入金字塔式销售,每年要损失数百万美元。
利用“讲”的日本文化诈欺民众,为老鼠会的起源
“老鼠会”的日文为“无限连锁讲”或“鼠讲”。日文中所谓的“讲”(kou)的意思为抱持着同样信仰的人而组成的团体。在中世纪的日本村落时代开始出现互相照顾扶养的组织,即为“讲”的原型。
“讲”大致上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因宗教活动而结成的“宗教讲”;第二类为因交换劳动力,以“结”之类的形式形成的“社会讲”;第三类是以共享作物、财产等方式形成的“经济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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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鼠会虽然也算是广义上的“讲”的一种形式,但是本质却是完全不同的。老鼠会的成立并非因为相互扶助的精神而结成,却是为了谋取财利而成立的恶质敛财组织。因此,日本通过“无限连锁讲防止法”来禁止老鼠会。开设老鼠会者,将处以三年以下的惩役或300万日币(约24.3万元人民币),即使只是劝诱人加入老鼠会也必须取以20万元日币以下的罚金。(约1.6万元人民币)
老鼠会,是金字塔型的金钱分配组织,只要缴纳一定的资金及会费,就能成为会员。透通过劝诱新会员的加入,抽取佣金并获得利益。由于这种组织完全没有进行任何生产性的活动,只是以无限增加会员这种不可能的前提下吸收新会员,因此当组织不断扩张下最后必定会走向破产。
老鼠会大致上分为组织主导型及会员主导型两种。组织主导型的老鼠会向会员收取资金,再进行分配。会员主导型则是组织只收取会费,由会员进行金钱的分配。在1960年代后半,组织主导型的老鼠会非常盛行,但因违反出资法而被取缔。但会员主导型的老鼠会则并不违反出资法,因此无法禁止。
如日本最早的案例为1967年于熊本设立的“天下一家会”, 该会即是假借“经济讲”的形式之中以博取民众信赖,会员主导型的老鼠会。当时造成的112万人受害,吸取了1900亿日币(约153.8亿元人民币)。其他还有“亲友会”等等几十个老鼠会存在。
即使这些老鼠会造成如此大的社会问题,但当时并没有所谓“老鼠会”的概念,当然也没有与之对应能够取缔老鼠会的法律而无法制止其日渐猖獗。天下一家会成立数年后,当时受害最为严重的熊本县检查局才以“逃税”的嫌疑逮捕主办者,暂时遏止老鼠会的横行。日本政府正视老鼠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在1979年正式立法对老鼠会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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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要是单纯以透过新会员来抽取佣金的组织,就可以称为“老鼠会”吗?
答案是“不”。
继天下一家会后,在1971年贩售汽车用品的“APO JAPAN”出现。约有25万人受害。1972年贩售化妆品的“日本Holiday Magic”、1973年贩售创意商品的“Jekkachen”等老鼠会,造成直销市场的骚动不安。
这些案件的特征是,老鼠会包装成贩售商品的组织。他们并非真正的进行商业活动,是假借销售物品的名义而实际上进行抽取佣金的行为,高价贩售的都是些杂物或假货。虽然案件的首谋取巧妙地假借成传直销的组织,但背后实际上仍是为了谋取金钱而成立的老鼠会。
“多层次传销”的诞生
由于事态如此发展,由日本文化中的“讲”所发展的老鼠会变得逐渐无法和由美国传入日本的直销商业区分。因此产生了“多层次传销”这个名词。
多层次传销此一名词的指的是正当的传直销及与用类似的方法贩售商品的组织。而即使有商品交易行为,但主要收入来源是来自不断介绍他人加入,而非销售或以合理价格推广商品的即为“老鼠会”。但由于老鼠会及多层次传销的外观类似,在一般世人眼中极容易混淆。
日本的多层次传销
日本的传直销自1963年进入日本的特百惠以及1966年的三基商事揭开序幕。接着雅芳(1968)、SWIPE JAPAN(1969、现日本绿加利)、兰碧儿(1971)、Charle(1975)、日本嘉康利(1968)等等有名的大企业陆续在日本开业,真正的直销市场于焉诞生,至今约有50年历史。
当时在业界非常有名的企业员工表示:“是个贩售为了维持健康而被创造出来的食品的市场。即使没有店铺也能在没有库存压力的状态下轻松开始商业活动,这份魅力吸引了很多人。”
禁止老鼠会的法律
安利进入日本市场的1979年同年,日本开始实施“无限连锁链防止法”。天下一家会事件后经过七年的时间,日本终于出现可以禁止老鼠会的法律。
但是,在1981年出现了“丰田商事”经济诈欺事件。
丰田商事,正式全名丰田商事株式会社,1981年成立,初名大阪丰田商事株式会社,1982年更名营运,以增值制度为其主要营运。而当时加入的方式为以金属买卖(地金)名义约定,并提供一份有价证明做为合约,而后解约时可取得相对的增值。然而实际上丰田商事却私自把顾客所提供金钱挪作它用,造成顾客权益毫无保障。受害总额高达2000亿日币(约161.6人民币)。因受害者以高龄者居多,一时之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以此事件为契机,无限连锁链防止法在1988年修法,将金属(包含证书)及证券等也包含进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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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会的诈欺方法层出不穷,法律不随之修正不行。就这样这50年间,传直销市场一直被老鼠会造成的骚动产生许多影响。
老鼠会的残党复出
80年代后后半出现贩售国债的老鼠会“国利民福会”,创立者是天下一家会的相关人物。这时在60~70年代因老鼠会而入狱服刑的犯罪者们以刑满出狱。出狱后不知悔改,再度创立新的老鼠会诈骗民众。1987年创立的“L&J”是1971年“APO JAPAN”的干部创立的。
如此老鼠会残党不断复出,不断地继续危害社会。究其原因是因为创立老鼠会所受到的惩罚并非刑事惩罚所以刑期很短。只要数年就可以重新回归社会。在2008年“全国八业物流”事件中的犯罪者也已经结束刑期了。
那么,我们一般消费者该如何对付老鼠会呢?
首先最佳的解决方法就是“不要被骗。”
常有人说“骗人的是不对,但是被骗的人也有不对之处。”为了不被诈欺,平常大家就应该小心谨慎。
台湾方面,变质的多层次传销案件,影响最大的当推80年代发生的“台家事件”。台家公司以销售清洁剂为主,号称用多层次传销方法来销售其货品。1979年的营业额高达新台币900万元左右,而1981年时,营业额则已高达新台币4亿元左右,而传销人员亦有一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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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销售清洁剂的台家公司,从日本引进多层次传销方式销售其商品。该公司的传销人员主要分三层——经销专员、高级专员、经销主任,其中经销专员并不在该公司的编制内,必须缴费人会成为高级专员,才纳入公司编制。成为高级专员的条件是,缴交6.85万元的人会费,并和公司签约;而想成为经销主任的话,需缴纳酬谢金3万余元给上线经销主任,并介绍一位“接替者”,换言之,介绍一个人人会成为高级专员后,自己即“升格”而且可收取推荐佣金——人会费的半数金额。除了找人人会,高级专员可自行找一些经销专员为他推销清洁剂,出售后所获利润为,经销专员25%、高级专员15%、上线主任10%。
货品品质佳、销售快、获利快,是公司招收会员的口号,但人会之后,会员发现销售货品并未如想像中容易,此时想退会时,可退回的会费却已只剩半数,一般人当然不愿受损失,只好再找人人会,抽取推荐佣金;而事实上,找人人会的获利速度也远比卖清洁剂来得快而容易,货品的流通与否便不是人会者关心的重点, “人头”多寡才是焦点。台家便成为以人头为主的老鼠会组织。许多人加入后发现销售不易,造成塞货严重,财物受损,始知受骗,因而控告公司欺诈, “台家事件”乃因此爆发。
所谓「老鼠会」是指像老鼠繁殖般的迅速;
1980 年 ,台湾成立了一家以清洁用品为主的「台家公司」 …
台家公司将日本传销做法引进台湾,规定直销人员若要成为会员必须先缴交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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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该公司也向会员保证产品的品质及高额的获利 ( 这是障眼法 ) ,并且要会员去拉下线会员,拉一个给五千 … ( 非法吸金 )
然而数月后会员们发现品质未如预期,加上退出后入会费无法如数取回,在为弥补亏损情形下于是找更多的下线会员入会来抽取推荐介绍费用 …
于是雪球愈滚愈大,最后惊动主管机关而于翌年勒令歇业,这即是著名的「 台家事件 」;「 老鼠会 」也因而得名。
1981 年 ,安利进入台湾,因「台家事件」被拖累,受到冤枉 …
1991 年 2 月 4 日 ,政府公布公平交易法 ,法案内容附加「 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 并将这种销售方式定名为「多层次传销」,安利才被定位。
2014 年 , 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从公平交易法中脱离,自行独立。
“五级三阶制”是当前中国本土“异地传销”(异地邀约,把人从甲地骗到乙地,封闭或者半封闭式洗脑)特别钟爱的制度,五级三阶制制最早是由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实行的,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当年传遍大江南北,通过约十五个代理公司从大陆卷走了上亿元台币。
1993年,一位现今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台湾人手提2台兴田公司的摇摆机进入到广东惠州,分别卖给了一个赤脚医生和一个文盲老太,看似普通的交易迅速蔓延开来。文盲老太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借助台湾兴田公司的“五级三阶制”在全国传起了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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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兴田迅速在大陆发展了约十五家代理公司并从大陆卷走上亿元台币,1996~1997年,台湾兴田名下的传销网络发展到了巅峰时期,仅广东福田的销售额就高达6亿元人民币,而武汉新田、福州兴田也是疯狂至极。因此,1998年前的中国直销被称为“爽安康时代”。
至今,“田”系传销组织仍在中国大地上屡见不鲜,可见遗祸至深。
1998年4月,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为规避风险,兴田通过那些代理公司改变营运模式、积极建立和维持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强调在税务上与地方政府相配合、同时利用赞助各项公益建设等手段变通转型,在同时代的其它传销公司相继停业破产的时候,它则采用地下化批发零售的方式茁壮成长。在这方面的杰出典范即武汉新田。
新田公司虽然在不久之后破产,但“五级三阶制”却得到了广泛的流行。单在98年5月28日《广东工商报》刊登的《严打非法传销重击首要份子》一文披露的广东省打传办近期查处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十大案例里,各传销组织所采用的制度几乎都是“五级三阶制”,像深圳文彬、深圳肇鑫源、香港博宇通等。在广东和广西等地南方地区最终形成异地传销最大的一支“南派传销”。
说到南派传销,不得不提到广西一个年轻的地级市——来宾,还有一个打着“深圳市文斌贸易有限公司”旗号的传销组织。天下来宾,来者上宾,本为来宾人民欢迎各地宾客的美好祝词,但在十几年前的来宾,传销人成了来宾迎来最多的宾客。来宾传销肇始于2001年,当时一个叫“深圳文斌”的传销组织在两广地区迅速发展,并于2002年把根据地逐步转移到了广西来宾,在来宾市的兴宾区、象州县、合山市安营扎寨。崭新的来宾市在初成立时就成了传销人的天堂,2003年以来,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与来宾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打传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传销在来宾的势头。但四分五裂的“深圳文斌”却变得更加难缠,无数打着“深圳文斌”旗号的非法传销组织四处招兵买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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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斌”传销组织称:“我们所从事的是连锁销售,我们合作的公司是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 那么臭名昭著的“深圳市文斌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来头呢,该公司注册住址:深圳市福田区岗厦村福岗园3201号,注册号:4403012140634,实际上该公司营业执照早已被吊销,只是传销组织挂着它的名头而已。
“深圳文斌”传销组织最初在广东西部的肇庆、茂名,广西的来宾、玉林、贵港、桂林、梧州等地活动,当时叫“自愿连锁销售”,一般投资3800元一份,产品就是谎称500元的男士西服、女士化妆品等三无产品。由于经常被打击曝光,后来又开始改头换面成别的所谓的“公司”。
南派传销刚开始条件非常艰苦,传销人员吃“老三样”,早上吃盐巴稀饭,中午青菜下毛干饭,晚上是白水面片,菜钱是每天5毛钱,但是不包括米、面、 油。甚至有的没有运作资金的传销人员靠捡菜叶维持生活。为了节约经费,有的组织一套房子里住10个人左右,睡简易的行业床,甚至还打地铺。投资低起点一份到几份,到2004年左右才慢慢到中起点的10份、11份,2006年左右产生高起点的21份69800。
南派传销里面刚开始叫“连锁销售”、“连锁经营”(或者‘自愿连锁经营’)、“阳光工程”等,07年开始叫“资本运作”(或叫‘纯资本运作’),09年南宁部分传销叫“合伙私募”(这种叫法随着南宁传销教授何道胜落网而式微),11年8月央视对广西来宾传销(节目叫<疯狂的‘资本运作’>)曝光后,广西全区开始严打传销,传销人员大举向全国各地流窜,传销组织又改称“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消费投资”等等。
南派传销一直在升级换代,主要特征是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以串门拜访为由一对一洗脑,来去自由,吃住条件好,有一句稍显夸张的话叫“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南派由于参与的人层次较高,经济能力较好,一般租住高档小区,家庭式居住,每个家庭住的人比较少,有的高端体系规定每个家庭住两三个,就是低端体系也要求不能超过六七个人。
南派传销也是以传销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投资1份3800元到21份69800元甚至更多,投资金额越来越大。南派传销由最初的“连锁销售”挂靠一家虚拟的公司卖产品为名,到“纯资本运作”打着“虚拟经济”的旗号不讲公司和产品,传销的一个新动向,这种金融传销损失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确实触目惊心。传销已不再仅仅是穷人玩的游戏,正在向高层次、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方面发展,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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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传销打着“西部开发”、“北部湾开发”、“中部崛起”的旗号,以“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为幌子,传销理论更完善,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光盘等,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甚至红头文件为“行业正名”,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南派传销发源地最初在广西来宾、玉林、南宁、北海一带,后来扩散到云贵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陕西、河南、河北等省,现在合肥、贵阳、长沙、南京、武汉、昆明、西安、成都、郑州等地都成为这种传销的重灾区。
南派传销在发展变异过程中又产生了很多传销新变种,在安徽合肥、河北燕郊(廊坊三河管辖)、山东威海乳山等地出现了“48930”、“49800”等打着”民间自愿互助理财“旗号的南派传销变种。
提到北派传销的发源不得不提到“武汉新田公司”,在98年国家禁止传销后,“武汉新田”并没有灭绝,而是转入地下运作。发展极其迅猛,在2002年4月20日,《人民日报》就发表了《国家工商总局:警惕“武汉新田”变相传销》的文章,一些不法分子以“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帮助找工作或做生意为诱饵,将不明真相的群众骗往异地,诱使或胁迫他们参与变相传销诈骗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也向社会各界发出特别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2004年8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曝光了2004年十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位列第三,国家工商总局把“新田公司”变相传销列入打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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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田"五级三阶制"东北系统有三支大的团队,分别以杨玉勇、杜长海、陈如义为领导人。由于国家工商总局针对“武汉新田”传销发出警示,杨玉勇寻找直销企业准备转型,2002年杨玉勇的团队被“天津天狮”收编,但很快脱离天狮另起炉灶,短短几年间,在东北就已经最少"裂变"出超过500个群体。这些山头林立的网头用这套制度跟一些生产厂家与公司商谈,要求代理或经销他们的产品,甚至无中生有,虚构出一个公司,以那不存在的公司名义组建非法传销网络,空手套白狼。比较大的传销组织有“武汉新田”(绝大部分已崩盘或换成别的名称)、“假天狮”、“中绿”、“蝶贝蕾”、“上海卓丽”、“欧莱雅”等。这就形成了“吃大锅饭、睡地铺”的北派传销。
北派传销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低端传销,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占有很大的比例。
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以磨砺意志为假象,条件比较艰苦。有的组织有控制手机、非法拘禁等限制自由的情况。
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有的叫六级四晋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回归制等)为制度,上线款(入门费)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不等。
一般假冒一家公司,以卖化妆品或者保健品为名,实际上产品只是一个道具,都是一些三无产品或者根本无产品,传销组织名称比较杂乱。
现在北派传销受南派“资本运作”高端传销影响,洗脑手段升级,传销理论向南派学习,投资金额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投资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投资一套2900元或者3900元不等,鼓吹多投资多回报,有的投资10套,或者15套,甚至更多)。
北派传销最初发源地在东北一带,由传销鼻祖辽宁鞍山人杨玉勇在98年禁止传销后发展到河北、天津、山东等地,后来逐渐裂变,很多网头开始挑旗单干,将北派传销扩散到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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